2011年1月6日星期四

快樂守則十二條

快樂守則十二條

一大曡“追尋快樂的方法”,我仔細閱讀,發覺 其中十二條頗有趣。如果你認為自己已經很快樂,請別花時間看 下去;如果你不快樂,此文或許有點幫助。


一、外出吃飯,多付小費。

二、借書給朋友,要有一去不返的心理準備。

三、任何情形下,不要跟警員吵架。

四、力求最好,不必完美。

五、決定和愛人分手時,大方地說句:“這全是我的錯。”

六、別期望世界是公平的。

七、學習避免嫉妒,因它只會令你痛苦。

八、給別人多一次機會(尤其是打算抄人牌的警察)。

九、選擇家庭醫生時,挑個年齡相若的,以免他比你早死。

十、每年至少看一次日出。

十一、晚飯時關掉電視機。

十二、經常致電父母,閒聊幾句也是好的,否則他朝失去機會必 定追悔不已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