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曾聽過一位從加拿大回港的香港移民朋友講,在加拿大也曾有類似的案件,據他說一名中國學生扶起一名跌倒的老婦,被告上法庭,說是被他推倒,要賠錢,一名華籍中立證人作證,指證是老婦跌倒在先,但法官不接納,說是中國人幫中國人.世風日下,道德淪亡,不要以為老婦善良,到底抵不住金錢引誘.最可怕是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,變了他人的生財工具.斂財不分國界.做好事前要三思, "莫信直中直,需防人不仁".
不能扶的老太
天津車主許雲鶴駕車外出,見到一位老太太違章翻爬馬路上的護欄,摔倒在他的車前方,許下車扶起這位姓王的老人。結果王老太把許告上法庭,聲稱自己是在爬護欄期間被許的車撞到腿部才摔倒在地的。法院稱無法確定小客車與王老太的身體有接觸,也不能排除小客車與王老太的身體沒有接觸。法官在一頭霧水無法斷案的情況下,判被告賠償108606元。
案件宣判後,在網絡掀起軒然大波,輿論稱此案為“翻版彭宇案”,並且,認定它比彭宇案更惡劣。
彭宇案發生在2006年的南京,一位姓徐的老太太在巴士站候車期間摔倒在地,剛從巴士下車的彭宇見狀,把她扶了起來,結果,好心做好事卻被徐老太告上法庭。這是被告彭宇的說法。原告徐老太則堅持她是被彭宇撞倒在地的。原告與被告各執一詞,雖有目擊證人證明被告的清白,法庭最後仍判彭宇賠償13萬元。後經調解,賠償數字降至45000元。
彭宇案最荒謬的地方是法院根據“常理”斷案,“如果不是你撞的,你為什麼去扶她?”案情撲朔迷離,至今仍有人要求徹查真相。而許雲鶴案比彭宇案更不堪,後者否定道德、良知、惻隱之心的存在,用所謂“常理”去斷案。
而前者,索性連斷案程序都省略了,無意查究誰說的是真話,誰說的是假話,想怎麼判就怎麼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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